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怨恨屋本铺赏枫天平山 品蟹到巴城 10月14日-跟着眼镜哥哥去户外

赏枫天平山 品蟹到巴城 10月14日-跟着眼镜哥哥去户外

天平山是一座名山。但凡名山,一是自然景观奇特,二是人文景观独步。奇特的自然景观和独步的人文景观,二者水乳交融,造就了名闻遐迩的天平胜景。
著名的奇石景观有一线天、飞来石、卓笔峰、照湖镜、鹦鹉石、印石等。
天平胜景刘进荣,二胜在清泉。其中尤以白云泉著称。 是天平山镇山之宝。此外,由山泉汇聚而成的十景塘、桃花涧水面,亦成为天平的名山胜水,耐人玩味。
天平胜景,三胜在红枫。由范仲淹十七世孙范允临 400 年前自福建引种的三百八十余株枫香树,至今大都老而弥健,怨恨屋本铺成为天平山的一大景观。其中不乏高约十层楼房、需三人合抱的古枫。每当仲秋,红灿灿的一片,尤胜二月之花。这儿数百年来,已成为我国著名的赏枫胜地。届时,游客往来,纷错如织。
天平胜景,四胜在圣迹。自唐代以来,天平山就是旅游胜地。这里,留下了白居易、范仲淹、高启、沈周、唐寅、文徵明、康熙、清高宗(乾隆)等历史名人的遗迹。以“天平山庄”为代表的建筑群,涵盖了高义园、范参议公祠、白云古刹、咒钵庵、来燕榭等。这些古色古香的建筑,不仅建筑手法高超,且各有一段不同的传奇故事,令人神往。此外“先忧后乐”牌坊、“高义园”牌坊、“范公祠”、“三太师祠”、“乾隆御道”、“童梓门”,“桃花涧”等景点,更是值得人们观瞻和留恋。
【最美苏州之天平山红枫】

活动说明【活动时间】10月14日【活动地点】苏州天平山【活动主题】徒步【往返交通】包车【活动强度】★☆☆☆☆【活动难度】★☆☆☆☆【风景指数】★★★★★【集合时间】早上8:00【集合地点】华青南路南箐园【活动费用】288元【活动须知】午餐为路餐(自己带点食物),晚餐包含(每人大闸蟹一对+500元/桌)

【寻先贤足迹——范仲淹】

出发时间:10月14日,早8:00 集合地点: 华青南路南箐园行程安排:8:00-9:30青浦——天平山9:30-09:45到达之后驴友们做做准备活动09:45-11:30天平山徒步12:00-13:00找一个空闲的地方路餐13:00-15:30赏枫拍照15:30-16:00集合出发16:00-17:00天平山——巴城17:00-18:30巴城品蟹晚餐18:30-19:30集合返回

【休闲、嬉戏、拍照——圣地】




巴解因治水有功,被大禹就地封为巴王, 后
人纪念巴解大胆率先将害患变成珍馐的神功, 就将“解”字凌驾于“虫”字之上,从而就有了“蟹”字,巴城镇也成为闻名的螃蟹之乡。




活动报名:
眼镜哥哥 13311835775
张无忌13651639517
随意 15300800448
玉儿 18116218397
冬冬 13918186472
【活动费用】 288元【关于装备】
1、35-50L登山包、登山鞋、登山杖、,速干衣裤、雨衣、护膝、垃圾袋、水:2L。少量现金,身份证必须带。
2、餐饮:干粮、零食、水两L、面、素材、火腿肠、士力架、面包、鸡。
3、药品:自己常用药品。(感冒药、肠胃药、创口贴、)。
4、其他用品:少量现金、身份证、单反、自拍神器、垃圾袋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服从领队安排,遇到分歧大家可以商量解决,但决定权在领队。
2、坦然接受大自然的安排,即使遇上瓢泼大雨也是正常的事情,我们无法选择大自然,只能选择我们自己的态度;
3、守时是个好习惯,严禁迟到;同时也请勿因为自己频繁休息和长时间拍照影响队伍行进速度。
4、禁止私自进行无保护的攀爬和涉水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。
5、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。
6.有任何困难或疑问尽快和领队沟通。
7. 行动中不乱丢垃圾,不破坏植被,提倡环保。
8. 整个行程必须明确意识,许多时候必须自己照顾自己,不要指望事事依赖他人,领队、协作除对你们作一定的引路、指导、必要的安全保障外,不会帮你们做本该你们做的任何事情;另一方面,户外活动讲究的也是团结合作的精神,应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他人。
【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】
1、本次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,我们遵循环保、自助、节俭、自助、友爱的出行方式。
2、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。遵循“自助,互助,环保”的原则,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,活动中发生意外,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!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适用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及财务总管和队员。
3、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!
【免责条款】
1、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,当由于意外事故,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,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,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,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。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:“尽力救助,风险自担”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,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2、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,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。
3、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,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