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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丽君看法-在老挝借款抵押遇官司?给你一点建议-CRI悦生活

看法|在老挝借款抵押遇官司?给你一点建议-CRI悦生活
老挝最高人民法院建议,在老挝的借贷行为中,合同的起草需以事实为基础,条款合法,季桃程序完备,这样才能以合法的形式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。
老挝各级法院对于按老挝合同法的精神来审理民事借款纠纷案,是执行得卓有成效的,廖丽君但在某些问题上还存在着理解及执行不一致的情况德赫文,特别是在抵押借款的情形,因此,为了在解决上述问题上形成统一的意见,让其符合事实及法律,老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出具此意见:
1. 符合法律法规的借款抵押许如云,需有书面的抵押合同或者在借款合同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抵押条款。
2. 为担保债务人还款,借贷双方同意以赠与、买卖、有期限买卖及其他方式交予财产给债权人海问香,如上述各种行为发生在借贷期限内凶兽篮球,则上述的各种行为可认定为抵押李延宗 。
3. 为担保债务人还款,借贷双方同意以赠与、买卖、有期限买卖及其他方式交予财产给债权人,如上述各种行为发生在借贷期限到期后,且借贷双方对于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,则上述的各种行为可认定为还款而交予财产。
4. 借贷双方对于借款本金的实际数额由不同意见的,即贷方已提前除去利息的情况,如借方有证据证明,贷方已提前除去利息,则可认定,贷款本金的实际数额为减去已除去的利息数额。
5. 以赠与合同、买卖合同、有期限买卖合同及其他方式交予财产,如有信息或证据证明,上述合同规定的合同目的、价格、合同执行时间不明,并且借方也指出韦海英,以上述方式交予财产的目的在担保还款,则可认定上述各种合同无效。
律师意见:
现在,老挝民事类案件中以借贷纠纷居多,其中以土地抵押借款纠纷最为常见,在借贷行为中,贷方常常籍贷方地位吉娜·维尔德,与借方签署无事实基础的合同,如签署赠与、买卖、有期限买卖合同清贵名媛,以期在借方无法清偿债务时可直接处置抵押物,而此类合同违反了老挝合同法第 10 条所规定的合同的条件,属于无效合同俹簁,不仅不能实现贷方初衷,而且可能会让贷方损失可由合法的抵押合同取得的利益瑞昌人才网。对此类最常见的纠纷,我们认为:在借贷行为中,合同的起草需以事实为基础朴诗研,条款合法,程序完备,这样才能以合法的形式维护自己合法的利益。
关于笔者
刘荣华:毕业于老挝国立大学法政学院及老挝国家司法学院,现为老挝司法部注册实习律师。
唐超: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老挝语专业,现为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云南省律协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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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吴宁